問:員工在單位食堂用餐中毒屬于工傷嗎?
答:算工傷的。
1、《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關于勞動保險問題解答》中規定,工人、職員在下列情況下發生了問題,有可靠證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處理:在本單位集體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者死亡而非本人所應付責任者。因此,依據上述工傷認定情形,在單位集體食堂就餐發生食物中毒可比照認定為工傷。
2、職工在單位食堂就餐,是因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便利,以便職工更有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因此,職工在食堂就餐的這段時間,可視為職工的工作時間。再有,職工在單位食堂就餐中毒,絕大部分是因為管理不善造成的,職工本人對此并沒有任何責任。從工傷設立的目的看,就是為了防止職工在工作過程中以及與工作有關的時間內發生事故能及時得到治療和經濟補償。所以,凡是因為企業的過失造成職工食物中毒的,應該可以允許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也應認定為工傷事故。
3、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第三款規定:“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在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視為工傷。”了解更多詳情,查看《國務院規定單位食堂用餐中毒屬于工傷》。